近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1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江门获得优秀等次。这是江门市连续第3年在该项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1年,江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11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100%,PM2.5平均浓度连续两年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臭氧浓度的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为提升江门“气质”,近年来,江门市持续深化臭氧污染治理,全市90台燃煤锅炉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清洁能源改造,91条建筑陶瓷生产线完成“煤改气”,各县(市、区)城区内燃用生物质燃料锅炉全面完成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390家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完成“一企一策”综合整治,109家省级VOCs重点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在全省率先发布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此外,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出台实施《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强化施工工地、城市道路等扬尘精细化管控;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违法行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近2.2万辆,公交车实现100%电动化。
为守好侨乡水生态,江门市高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把河湖治理的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在一如既往强力推进潭江牛湾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的同时,全市加快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城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现有城镇污水管网超过2000公里;完成874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12条黑臭水体彻底告别黑臭并实现“长制久清”,5条省级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全部提前完成整治;全市82个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完成潭江流域内1600多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排查整治,从源头直击污染“痛点”;扎实开展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近岸海域水质稳步提升。
与此同时,江门协同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协,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2%;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质指数同比改善6.68%;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新增完成637个自然村(包括50个省民生实事示范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恩平成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平孔雀湖成为江门市第3个国家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