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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办案人员的费心调查、调解,让我们当庭就拿到了钱。”近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的女儿满怀感激之情,为汉中市汉台区法院鑫源人民法庭办案团队送去一面锦旗。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作为劳动者在被告公司工作十余年,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未支付原告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也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原告从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后原告从被告公司辞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裁决以无法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原告的仲裁请求。原告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遂诉至汉台区人民法院。
为查明案件事实,鑫源人民法庭办案团队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了原告劳动者的身份、工作年限、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落实情况,先后数次与原告、被告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释明,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随后通知双方到庭当面进行调解。
通过法官反复耐心做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和解,被告公司委托律师当庭向原告支付补偿金7.5万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杜坤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