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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路有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发放首批救助金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陈道峰
近日,20名被救助人从“沂”路有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领到了救助金。
这是2月5日沂源县人民法院联合沂源县慈善总会创新推出的“沂”路有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对被救助人进行的首批救助。
“老伴的糖尿病最近时好时坏,到处筹钱也没筹足,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领到救助金后的房某激动地说。
2019年,房某、孙某夫妇的独生子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失去了生命。虽然通过多种途径执行到位十几万元,但孙某身患糖尿病,治病取药,执行款所剩无几。“沂”路有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成立后,执行干警立即与房某、孙某进行了沟通,帮助他们进行了网上申请并完善了相关材料。
“谢谢您,家里孩子的学费终于有了着落。”坐在轮椅上的王某握着法官崔宝春的手激动地说。
王某在工地上不慎摔伤,丧失劳动能力,后经法院依法判决包工头郑某支付30余万元赔偿款给王某。但郑某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执行义务,考虑到王某家庭困难情况,在确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沂源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帮助王某获得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但5万元很快随着王某各种治疗、检查用完了。最近,因孩子上学急需用钱,王某来到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崔宝春多次查证后发现,郑某名下确无可执行财产,王某的权益不能实现。孩子上学成了崔宝春和王某的心头大事。“沂”路有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一成立,崔宝春便帮助王某提交了申请。
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慈善救助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和谐的美好期待。2023年6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沂源县人民法院作为全市法院司法救助慈善基金项目试点单位,经过半年的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沂”路有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正式落地实施。
“今后,‘沂’路有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将持续按照‘司法+慈善’多元救助模式,积极发挥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作用,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扩大救助范围,帮助更多困难群众,避免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沂源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将持续推进创新“紧急情况司法救助+长期帮扶资金社会捐助”模式,打通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形成资金来源的动态活水。认真理顺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监督,捐款明细及发放明细及时通过内外网平台予以公示,实现全环节阳光透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