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件”关乎“大民生”。
今年以来,莒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立足审执职能,抓好“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件”,为助力社会治理、增进社会和谐、提升群众获得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用心办案守公正
“于法官您好,刚跟父母分享了判决书,感慨万千,谢谢莒县人民法院,是你们的辛苦付出才有了这么好的结果,我庆幸选择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的公正,这次判决,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日前,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后,原告武某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诚挚地感谢。
原告武某是外地人,被告高某是本地人。2018年,高某向武某借款,后经双方结算,高某为武某出具49000元的借条,到期后,武某索要该款项时高某拖付,之后,高某拒绝接电话,无奈之下,武某将高某诉至莒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随即开展了对高某的送达工作,但高某电话一直通而未接,通过向武某了解得知高某工作地点不固定,且不在户籍地居住。鉴于此,法官调整送达方式,通过持续打电话、加微信的方式努力联系高某,几经周折,最终通过微信联系上了高某,成功将传票等开庭应诉手续向其送达。
由于武某没有委托律师,不了解开庭事宜且身处外地,本着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承办法官主动与其沟通,了解事情经过、询问其证据材料,并主动释明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庭……在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司法为民“进一步”
何某与贾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因感情不和,贾某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贾某未履行抚养义务。
接到案子后,承办法官认为贾某作为父亲,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因与何某未登记结婚而有所变化。对何某要求贾某支付自2013年7月以来的抚养费,应予以支持。同时考虑到孩子年幼且体弱多病,贾某作为父亲,缺少对孩子的关心和呵护,为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并责令贾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亲子陪伴,尽最大可能地对孩子进行治疗,改善孩子的健康状况。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调解结案。但通过与被告交流,发现其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就以后孩子探望问题有较大意见,虽口头表示愿意配合,但实际对于离婚后孩子探望问题有很大的抵触情绪。案件承办人察觉到此问题后,并未急于组织双方签订调解笔录,而是多次与被告交流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并联系被告的村委、父母,多方对被告进行劝说工作,后被告真诚表示,今后在原告探望孩子时不会阻碍,并愿意提供帮助。
为民服务不打烊
“法官辛苦了,实在是太感谢了,这一中午耽误了您休息的时间……”当事人拿到调解书后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近日,莒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利用午休时间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原告因被告多次从其处收购芸豆、西红柿拖欠货款5万余元而向莒县人民法院起诉。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便通知到法院进行调解,但双方对账目欠款数额争议较大,遂组织双方进行对账。
由于原告提交的账目较多,对账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仍未完成,考虑到双方均有意继续对账,为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继续主持调解。当日下午2点20分,双方终于确定了实际欠款数额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全媒体记者 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