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周惠 通讯员 邵勍/文图)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县城内窨井盖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今年以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检察院通过四项措施不断探索、扎实推进,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窨井盖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促使“四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
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和检察职能定位,确山县检察院主动联合县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的意见》,就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开展整治进度督导、推进业务衔接和日常工作联络做出明确规定,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高效推进。
形成工作合力。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窨井盖公共安全治理领域共同发力,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的问题,切实将法律监督工作由窨井盖治理的“点”向公共安全管理的“面”进行辐射,努力探索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
开展综合治理。为压实窨井盖整治责任、确保整治成果,联合县住建局、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县城内窨井盖分布设置、日常管理、隐患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发现凸起、下沉、送动、破损等问题,及时修缮或更换。根据涉窨井盖案件办理情况,分析案发背后存在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向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和管理规范。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结合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实际,确山县院在车站、商场门口的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涉嫌窨井盖犯罪的巨大危害和全国检察机关推动窨井盖治理的巨大成果,发动人民群众关注参与窨井盖治理工作,维护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
确山县检察院通过“小井盖”关注“大民生”,脚踏实做好每一项基础工作,以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