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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张明慧
一小伙租借了他人的游戏账号后,将该账号内的游戏装备随意处置,这种行为应该赔偿吗?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件,私拆他人游戏“装备”的男子赔偿原告6000元人民币。
案情显示,杨某是某网络游戏的爱好者,为获得更好的游戏体验,他为游戏账号充值抽取高等级的武器。2023年5月,杨某将自己的游戏账号通过某网络平台租借给李某使用。租借期满后,杨某登录游戏账号,发现账号内的游戏武器装备被恶意分解。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赔偿2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李某是否应对损失承担责任及游戏账户中游戏装备损失情况、损失计算方式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因双方当庭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宣布休庭。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向李某释法明理,网络游戏账户的游戏装备属于虚拟财产,同样受法律保护,其在租借杨某的游戏账号过程中故意损害杨某的游戏装备,应当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告知杨某,通过庭前查询和庭审调查,其游戏账号中的武器装备并不全是靠充值抽取获得,还能靠平时做游戏任务获取,并且充值抽取存在一定概率,并不是每次都要抽到相应次数才能获取,且其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提交完整的充值抽卡记录和相应付款凭证。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赔偿杨某6000元,并当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