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兰州市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决策听证实施办法》《甘肃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3年9月上旬组织召开兰州市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人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听证人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聘请的专业人士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额、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2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由下列人员构成:
(一)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推荐5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媒体监督下从自愿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5名。
(二)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三)专家学者5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四)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五)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3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
四、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法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10名。旁听人员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情况,由价格主管部门在媒体监督下随机选取。
五、新闻媒体产生方法
本次听证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10家新闻媒体参会。
六、消费者及旁听人员报名方法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及旁听人员,即日起请携带身份证到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37号市政府1103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张立鹏 联系电话:8772185
特此公告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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