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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拖欠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4月7日下午,在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一名拿到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激动地说道。
2022年6月至8月,咸阳市某钢结构公司拖欠8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1200元。2022年9月,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作为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2022年11月,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郭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材料移送至武功县公安局。
因涉及农民工工资,武功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主动承办此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其侦查取证,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向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释法说理,使其充分认识到用工主体支付工资是法定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
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郭某某认识错误并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郭某某随后将筹集的资金交付给检察机关。2023年4月7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武功县公安局召开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承办检察官邵利利为农民工逐一发放被拖欠工资。拿到工资的那一刻,农民工们难掩激动的心情,不停地道谢。该院帮助农民工解决了烦“薪”事,成功追回拖欠工资12万余元,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今后,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持续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保障好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武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郭冰馨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余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