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
于都县公安局靖石派出所速破
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抓获嫌疑人2名唐某、陈某
查获4只猫头鹰幼崽
经查
嫌疑人唐某偶然发现
某树洞中的猫头鹰鸟巢
有4只猫头鹰幼崽
遂将消息告之于其外甥陈某
陈某明知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因法律意识淡薄却起了贪念
他让舅舅唐某带路
二人偷偷于5月17日下午
将4只猫头鹰幼崽抓回家中
私自喂养
获悉相关情况后
靖石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至陈某家中
查获4只猫头鹰幼崽
并将陈某、唐某带回接受调查
目前
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犯罪嫌疑人陈某、唐某被警方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只猫头鹰幼崽
已移交给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
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美丽家园
于都马安、赣县韩坊这两位群众
就做得很好
让我们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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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晚
于都马安乡一名群众在回家途中
发现一只落单的赤麂后
第一时间将赤麂带到了派出所
经民警、当地林管站工作人员
仔细检查确认
这只赤麂无受伤痕迹
具备野外生存条件
该名群众、民警及林管站工作人员
一道将赤麂放归大自然
近日
赣县区韩坊镇谢女士在回家途中
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中华穿山甲
发现该珍稀野生动物之后
谢女士第一时间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段
并迅速上报韩坊派出所
民警立即到达现场
将穿山甲抱回派出所安置后
为它进行了全身检查
经仔细查验
这是一只成年雌性
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
——中华穿山甲
身长约48厘米,体重大概3.42斤
无明显体表伤和生病的情况
身体健康,行动敏捷
符合野外放生条件
随后,民警找到一处
适宜栖息的偏僻山林
将穿山甲放归大自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对于伤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赣州警方坚决
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绝不姑息!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
切不可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
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
否则,可能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