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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阳 通讯员 王梦迪 但月春
掌上咸宁报道
近日,咸宁城区一小区物业公司修剪树木,却将“好事办砸”,对14株树木进行“断头式”修剪,收到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出的2000元罚单。
1月8日至10日,市园林绿化中心连续三天收到市民在12345热线的投诉件,反映咸宁城区天洁书华城小区物业对小区内多株绿化树木“任性”修剪。该中心随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被修剪树木树冠几乎完全砍去,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部分。
“以前也有树枝繁茂影响采光的情况,进行过修枝,但并没有直接拦腰砍断啊!”“树长这么大不容易,这样处理实在可惜。”小区居民认为,修剪树木有必要,但直接“断头式”截干做法欠妥。
天洁书华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因影响采光、存在安全隐患,业主要求修剪小区内绿化树木,审批手续于去年年底在小区便民信息发布栏及业主微信群进行了公示。
1月3日,市园林绿化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明确指出仅可以修剪影响居民采光的树枝以及影响日常通行的下垂枝,不可对树木进行截干。
然而,天洁书华城小区物业并没有按技术指导意见进行修剪,擅自对小区内多株树木进行“断头式”截干。经统计,截干的树木共14株(4株杨梅、5株栾树、5株樟树)。该行为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1月10日,市园林绿化中心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天洁书华城小区物业处以2000元罚款。
市园林绿化中心呼吁,小区绿化应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规划、科学养护,修剪树木千万别任性,莫让一次次“修绿”变成一次次“毁绿”。
责编:章文静
编审:向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