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手机功能不断被延伸,现在的手机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通话工具,更是成了“移动钱包”。支付密码作为“钱包”的安全锁一定要保护好,否则密码一旦被泄漏,可能会像本案被害人一样给自己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案情回顾
不久前,小瑛想要网购一款按摩椅,下单后准备支付时,支付页面提示绑定的银行卡余额不足,小瑛清楚地记得卡里还有9.5万元,怎么会提示余额不足呢?
小瑛登录网上银行查看,发现银行卡中仅剩几百块钱。交易明细显示,最近一周,卡里的钱被悉数转入一程姓人的账户里。而这个人就是小瑛刚认识不久、最近搬来同住的“朋友”。
此前,小瑛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程某某,二人性格投机,“友谊”迅速发展。一起相处的这段时间,小瑛对程某某无比的信任,不仅邀请程某某搬来和自己同住,外出购物输入支付密码时,也不会回避程某某。但是,心怀鬼胎的程某某却偷偷记下小瑛的手机支付密码,回家后以看剧为由借用小瑛手机,趁其不备私自登录了小瑛的手机银行,将大部分余额转走。不仅如此,程某某还用小瑛的手机申请网络贷款套现2.5万元,总计盗窃金额近12万元。
近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程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综合程某某全额退赔且自首的情形,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行3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切勿像小瑛一样轻信他人,应该时刻保持警惕: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不轻信陌生人,不随意将他人带入自己的住所。
保管好自己的手机
不轻易将手机交与他人使用,不让手机离开自己的视线。
保护好手机解锁密码、支付密码
尽量设置复杂密码,不随意将密码透露给他人。不同APP尽量设置不同解锁密码,以增加资金的安全性。
来源 《丰台时报》
通讯员 戚煜珩 余丽
编辑 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