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阳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同在阳朔工作,但户籍地分别在江西和湖南的一对新人颁发了结婚证,这也是我县发出的第一对“跨省通办”结婚证。
6月30日下午,在阳朔县婚姻登记中心,小章和小陈正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表格,新人章先生是江西人,陈女士是湖南人,两人因爱结缘,又同在阳朔工作。按照以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流程,两人需要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但是“跨省通办”政策落地后,他们俩在阳朔就能领证。
新人 章先生:是在新闻上面看到的,之前也搜了阳朔资讯的公众号,在公众号上看到一个跨省通办的消息。
新人 陈女士:我觉得这样更加方便,不用请假回家去办结婚证了,到工作的地方,抽出一点空闲时间过来就可以了。
按照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引,从填表到人脸比对,再到核实相关信息、签字确认,小章和小陈大概半小时就拿到了喜庆的结婚证。此举,充分做到“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
新人 章先生:我们差不多下午5点半到这里的,然后现在刚好下午6点,半个小时,挺满意的,服务非常到位。
新人 陈女士:对,速度效率也很高,服务态度也很热情。
记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为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办理婚姻登记服务需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6月1日起,广西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事项。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试点期间,双方均非广西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广西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以及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和非现役一方户籍地均不在广西但选择在广西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发布:阳朔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廖友志 邓琳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