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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广播收集编辑:衡阳广播
5月1日,《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5月5日,常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出该市首张罚单。
当天,常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五一假期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中山市富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宁分公司管理的玉溪水岸小区3栋住户在首层门厅违法停放6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小区物业公司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或者报告,违反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
根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责令物业公司改正,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物业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在监督执法人员的教育下,物业公司认识到了错误,表示立即联系车主,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移至安全区域。
下一步,常宁大队将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扎实开展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同时,也将做好《若干规定》的广泛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