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为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1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助农民工讨薪成功。
2020年6月,原告马某等10人经被告郭某雇佣在祥瑞锦园地下车库从事墙壁粉刷工作。工程完工后,郭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劳务费至今未付。经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该项目系酒泉市某建业有限公司承建后将部分劳务分包给郭某,郭某与该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支付原告10人工资每人3000元,剩余部分由郭某承担。但该笔工资至今也未支付,10名农民工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与被告郭某和酒泉市某建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告知郭某和酒泉市某建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经耐心释法明理,郭某和酒泉市某建业有限公司同意配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工资。
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民生领域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肃州区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分层递进解纷路径,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包 丽 王雅洁)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