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全国将有一批新规实施。其中一个备受大众关注的,就是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办法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快递员分货现场。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健 摄)
严格的新规,能解决收件人与快递员之间长久以来关于“送货上门”的矛盾吗?
切中行业痛点,霸榜热搜第一10小时
2023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其中两条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第五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随着新规实施日期的到来,#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的词条迅速冲上热搜第一,一度“霸榜”超10小时,截至目前阅读量已超5亿。
为何受到如此关注?因为近几年在快递物流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收件人与快递员关于“送货上门”的矛盾也存在久矣。
收件人认为:“地址已经精确到单元楼和门牌号了,还是得到驿站取”“东西又多又重,如果快递站离家远更是遭罪”“有时候实在没时间去取智能快件箱里的快递,还要支付超时费用”……
快递员也有苦衷:“不是我不送,而是电话联系不上,不知道家里有没有人”“如果是高校片区,宿舍本来就不让送”“不是我不想送,而是快递太多,实在送不过来”……
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有人欢喜有人忧,快递员呼吁不能一刀切
关于约束快递员“送货上门”,也是老生常谈。
2018年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有条款:“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
2019年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有条款:“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地址提供投递服务。”
遗憾的是,这些规定缺少刚性惩戒措施,效果不咋地。
本次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落实到了罚款,而且最高达到3万,收件人肯定是高兴的,但能否真正打通快递送货上门的“最后一公里”呢?
某品牌快递员小黄表示,邮管局包括公司很早就通知到位了,但他认为实施起来有很困难,因为很多环节讲不清楚。
“工作日,收件人白天大部分不在家。同意放驿站还好,霸蛮让你放在门口,那万一丢了怎么办?希望新规在实施过程中,能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也要保护快递员的权益,不能一刀切。”
小黄也直言,今后送货上门增多,必然导致送件量下降,影响收入。再加上投诉可能增多,“所以还蛮焦虑的”。
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科金域华府一期的菜鸟驿站老板小戴告诉侃财君,新规的实施,会很大程度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矛盾,但产生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锁反应。
(某小区快递代收点。来源:侃财邦)
比如,送货上门增多了,送货率会下降,到货时间会延长;快递公司为提高送货效率,可能会增加快递员,或在理货、运输环节进行升级,成本会增加;最后,快递费可能会涨价。
“到时,收件人是不是又会有意见呢?”小戴笑了。
侃财君也是“收件人”,私以为,面对快递行业的争议和变革,相关规定和办法主要还是用来约束个案,提高行业门槛。最终,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会带着各方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比如,一直坚持送货上门的顺丰和京东快递,虽然价格贵一点,不仅一直活得很好,而且赢得了口碑、实现了自身良性发展。
来源:侃财邦微信公众号
(一审:杨露 二审:余画 三审: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