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管办从数据中心提取的数据,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全国试行版)28项指标中,全州法院15项位居全省前三,其中一审服判息诉率、平均结案时间、调解率等7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恩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超在全州法院院长办公会上宣布。
2023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拉练整改工作成果,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恩施州法院在全州部署开展了“案件质量年”活动。这一年,恩施中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效能、严管理、强公信,不断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恩施州法院案件体量大,前几年全省第三,今年全省第四,之前我们一直致力于提升审判执行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平均结案时间、一审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结案率等长期稳居全省第一,在此基础上,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发展。”恩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华介绍说。
这一年,我们这样做
推进诉源治理,源头化解人案矛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加大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强化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审慎处理集团诉讼案件,全力打造无讼社区、无讼村,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全年受理案件总量同比增长1%,增幅下降0.95个百分点,一审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优于全省均值,排名第三。
深化繁简分流,满足当事人多元化诉讼需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遵循诉讼规律,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实现类案集中、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完善速裁机制,制定繁简分流标准,简化审理程序、文书制作,速裁快审案件占比47.85%、平均审理周期21天。积极依法适用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重点督促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独任审理适用,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效率。一审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89.72%,二审独任程序适用率22.63%。
加强均衡结案,促进审执工作良性循环。建立“人案流动循环机制”,动态调整审判力量,实现人案配置平衡、资源充分利用,保障均衡结案。合理确定结案目标任务,切实解决“前松后紧”“突击结案”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强调实质解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审执工作全过程,提高案件调撤率。杜绝滥用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执行终本、程序性驳回起诉等结案方式,有效减少二审、再审、申诉、恢复执行等衍生案件数量,防止程序空转。中院收案下降17.14%。实现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
强化息诉服判,力争案结事了。出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做好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及诉讼风险作出合理判断,切实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服判息诉率90.63 %,全省第一。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增强裁判文书的严密逻辑性和接受性,力争让当事人胜败皆服。鼓励当面宣判,面对面沟通,提升判决认可度和接受度。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督促自觉履行,提高裁判自动履行率。
加强业务指导,形成两级法院上下合力。建立健全发改案件双向沟通机制,中院拟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指令审理案件与一审案件承办人沟通,了解一审的综合考量,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中院各业务部门积极采取发布审判业务指南或案件裁判指引、召开业务条线专业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对基层法院请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印发民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类指导意见或案件情况分析4期。
建立双向评析机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凡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审理的案件,案件承办人认真自查、评析,撰写自查报告。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审理案件组织学习,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审管办定期通报发改指案件分析报告,发布情况通报2期。对基层法院提出异议的发改案件组织评析,涉及法律适用标准不一的,及时报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思路及标准,通报全州法院。
常态化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整治审判执行顽瘴痼疾。将建立层级负责的“包案+督办”双重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审管办主要抓、业务部门共同抓、司法技术处等其他部门配合抓、两级法院联动研判的监管工作格局。严格审限管理,按照“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简转普”和延长审限、扣除审限审批,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坚持“全流程监督、专业化督办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动态更新长期未结案件台账,逐案排查未结原因,拟定结案计划,明确结案时间,落实包案领导,完善定期通报、适时督办、重点约谈、专函督办等机制,紧盯审理进度、注重沟通协调、加强通报督办,形成监管闭环。全州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动态清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165件;审限内结案率96.41%,全省第三。
深化案件评查,助推案件质效提升。全州两级法院建立案件评查专家库,坚持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卷宗评查,2次开展专项评查,重点组织对发改案件、调解后启动再审、发回后原样判、信访等6类案件360件,对涉企、长期未结、审限变更案件等3类案件588件开展交叉评查。注重评查结果应用,印发评查通报,指出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整改,充分发挥案件评查以评促改、以评提质作用。
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做到监管案件全覆盖。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规范识别标注,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将长期未结案件、数量较大的批案、二审发回重审或指令审理的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管范围,按照“四类案件”管理措施进行监督管理。对结案率、发改率等质效指标较差的法院或部门及时督办提醒。
严格绩效管理,激发管理活力。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案件质量与员额法官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作为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好的予以表扬、奖励,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对绩效评价差的予以通报、约谈,发挥倒逼震慑效应。开展法官绩效考核4次并予以公示。
努力创先争优,打造恩施新亮点。做好“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典型案例”等十大评选工作,力争推出一批优秀成果。组织全体法官观摩学习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及优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评选全州精品案件优秀文书31件并通报表扬,发布典型案例、参考案例9期70件,多期案例在恩施日报、人民法治网、中新网、学习强国平台等转发,8件案件、文书、案例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典型案例,2件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4件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
(全媒体记者:邵贞溪 通讯员:刘君、杜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