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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亲朋好友聚餐饮酒增多,酒驾醉驾风险提升,为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平安,昌平交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月14日,是农历北方小年,郭某在公司团建活动上喝了点酒,感觉自己饮酒不多且意识清醒,便驾车回家,行驶至京藏高速辅路陈庄桥附近时,遇到了正在执勤的马池口大队交警。当郭某打开车窗的一瞬间,交警发现其车内有酒味,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郭某酒精含量值到达74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郭某因此面临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晚19时15分许,在定泗路文华路北延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三车事故,被撞的两辆小客车驾驶员下车后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选择报警,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交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当交警到达现场时,发现涉嫌酒驾肇事的司机已不在现场。其中一名驾驶员向交警提供了肇事司机的照片,交警根据两人描述及事故地点周边情况,判断出肇事司机并不会走的太远。果不其然,交警在附近的一处角落里发现了肇事车辆司机王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后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为244.4mg/100ml。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移交至公安昌平分局做进一步处理。
昌平交警提示广大车辆驾驶员,涉酒驾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还会对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聚会饮酒,一定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图文/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