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英,现任金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多年来,张晓英始终以“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为准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展示了新时期女检察官、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亮丽风采。
在工作中她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不断努力和钻研才能掌握过硬的专业素质,只有靠过硬的专业素质才能当好一名检察官、法官。看似柔弱的她却有一股不服输的勇气,她从不娇气,分配给她的案件总是能用心做好,碰到疑难复杂案件,她虚心向领导、向周围的同事请教、学习,碰到法律条文难解的问题,她总能从情理和法律角度综合考虑,寻求最佳的解决途径。对待同事,她友善、诚实、从不抱怨;对待当事人,她耐心、和气,从来都是心平气和;对待工作,她认真、踏实,始终一丝不苟。多年来,正是凭着这样的不懈努力,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助理检察员、检察官、法官,踏实而认真。
刑事审判责任重于泰山,它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体现的是国家对待生命、对待人权的态度,办案质量永远要摆在工作的首位,绝对不能出现错案。这些深刻的嘱托,张晓英时刻牢记于心,践行于行。刑事案件的审判,必须严谨至微,必须精益求精、必须办成铁案,这是张晓英对工作的要求,也确确实实落实到了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中。
在审理一起多人盗窃案时,面对被告席上稚气未脱的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她的心情格外沉重。因为她清楚地知道,案件的审理结果将关系到这些孩子的一生。带着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坚持“法情相融、惩教相结”的断案理念,综合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通过法庭教育、裁判释法、审判寄语等方式,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让他们感受到法官的温暖、司法的温度。
“法律是刚性的,但法律人是有感情有温度的”。张晓英认为,法官虽是情理法的析辨者,但所做的每一个裁判,都应该带着法律的温度。
在审判工作中,张晓英始终践行着自己的初心,她热爱这份工作,也明白法官肩负的使命担当,她默默地工作着,用自己的辛劳智慧默默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用自己的善良温情执着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