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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晓玲)1月2日20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八大队乐山警务区民警在乐山港收费站开展勤务时,对一辆小车进行检查,民警注意到,该车驾驶员神色有点慌张。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支支吾吾,一会儿说驾驶证忘带了,一会儿又说自己还在实习期内。民警随即将其带至警务区进行盘查,经查询和进一步固定证据,发现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在证据面前,该男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该男子费某有一定驾驶经验,虽然知道自己属于无证驾驶,但他心存侥幸认为节假日车辆多自己不一定被查,就驾车打算上高速,没想到刚到收费站就被查处。
据了解,费某因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