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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菏泽日报收集编辑:菏泽日报
目前还有一些人对摩托车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摩托车不是机动车。其实不然,摩托车同样属于机动车,其交通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和机动车一样的处罚。近日,巨野警方就查处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时驾驶员还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9日,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几天前,巨野交警在辖区凤台路设卡查处酒醉驾行动。期间,执勤民辅警对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3mg,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辅警又将驾驶员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进一步固定违法证据。
同时,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该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1,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车型不符。另外,驾驶员还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巨野交警大队对该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而经过血液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如果依然超过80mg/100ml,他将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冯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