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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丹东元宝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医保金案件。2022年11月,邱某受雇于初某、于某经营的板材加工厂,工作时,左手及左臂不慎被机器压伤入院治疗。其间,初某获知因“工伤”导致外伤无法使用医保报销。为减轻经济负担,初某伙同于某与邱某商议,让邱某“帮忙”隐瞒受伤原因,谎称在家中干活导致受伤,以此使用邱某合作医疗报销。邱某出于朋友情谊表示同意。治疗期间,3人均向医生谎称系在家中干活受伤,共计骗取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金人民币1.3万余元。案发后,初某将医保报销钱款全部退还。
元宝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初某、于某、邱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3人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供稿 | 李雪楠 侯春林 组稿 | 蔡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