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9月6日,济宁市梁山县公安局在小安山镇周楼村举行“文物被盗案”返还仪式,仪式上村民说:“真的是感谢你们警察啊,石碑被偷已有十年,大家都以为再也见不到了,可没想到,咱们梁山公安民警帮忙找了回来了,多亏了你们了,辛苦了!”
原来,在2020年11月,小安山派出所所长张以伟到周楼村走访时,村里一些年长的老人反映称,2013年5月份,有人多次来村上寻找位于周楼村北佛光寺的遗址。因夜里无人看管,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没几天,有村民发现遗址的石碑不见了,当时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也不明白石碑的重要性,第一时间并没有报警。七年时间过去了,村里年轻人许多都外出务工了,对村里的石碑了解少之又少,而石碑的丢失却成为村中老人的一个心结,如果找不到石碑,心结难以解开。
为解开村民的心结,走访结束后,小安山派出所所长张以伟立即向县局党委汇报,联合刑警大队立案侦查。因案发时间已过去七年时间,现场已今非昔比,证据线索遗失严重,破案难度极大。民警为了使这一被盗十余年的文物回归故里,走访了村中一百多人,详细了解每一个细节,发现该被盗石碑是明朝的文物,该石碑构件(含碑刻),价值较大,重达八吨,属三级文物。
办案过程中,民警克服种种困难,搜集了大量的线索信息,经过抽丝剥茧分析研判,终于梳理出有价值的线索。为寻找知情人,民警到浙江义乌开展调查,多方查找线索,却一无所获。民警回来后又重新进行梳理,辗转江西省、江苏、山东三省四市,行程两千多公里,最终锁定嫌疑人汪某某和率某某,并将其成功抓获。
嫌疑人汪某某和率某某均有盗窃文物前科,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民警多管齐下,在证据面前,汪某某和率某某自知无从抵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根据汪某某和率某某交代,2013年6月,嫌疑人汪某某伙同率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将该石碑以7.6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某,并运回家中收藏。民警立刻赶到王某某居住地,将王某某抓获,王某某称,2019年4月,经张某某介绍,该石碑又被王某某以16.5万元的价格转卖至江西省。随后,又将张某某抓获。2023年7月,民警在江西省某庄园内成功找到被盗石碑,并追回被盗石碑。经审查,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返还仪式上,民警将被盗石碑移交给周楼村村民代表。平日里安静的小村落鞭炮齐鸣,人群聚集,看到失而复得的文物,村民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激动地拉着民警的手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