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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12月18日,盘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不仅妥善解决了离婚夫妻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争取到最优的条件和环境。
原被告系一对夫妻,因婚后夫妻关系不和谐,双方于2023年2月3日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协议约定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唯一子女由被告抚养。现孩子上学面临教辅、接送等多种问题,被告忙于工作偶有力不从心,原告为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和关怀,欲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到其名下,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调解员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调解室进行沟通,了解分析双方的生活状况、职业及收入情况等影响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系列因素,同时兼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劝导当事人,为了孩子更好的学习教育及成长环境,父母应互谅互让,积极协调。经调解员耐心地沟通和开导,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将抚养权变更交由原告,被告不支付抚养费,并对被告依法行使探望权进行了约定,至此该起抚养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对于离婚后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案件,应当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该类纠纷。盘州市人民法院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能切实履行父母责任,多给孩子关心与关爱,多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考虑,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切实肩负起父母的职责,共同呵护陪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起努力让未成年人的明天更美好。
(文/张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