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基层乡镇要严格按照每年初上级环保工作安排部署,围绕以改善环境质量、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境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大力开展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以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工作为抓手,以“五个推进”为举措,着力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卫生环境。
一、推进健全环保机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基层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各级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从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乡镇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委员会,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乡镇政府与乡镇直单位和各村、各村与各组和街道沿线住户层层签订目标管护责任书,层层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推进环保宣传教育。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乡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在分析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狠抓工作重点。各村、社区要通过led显示屏、社区微信群、刷写宣传标语、办板报、挂横幅、发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群众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真正营造起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提升。
三、推进环境生态建设。
一是各乡镇将所辖各个村全部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考核达标奖补范围内,将中央环保下发的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自卸车分配给各个村,加强环境保洁和清运力度。开展试点村创建,按照考核达标细则,村自筹投资一定资金,完善村级相关台账展板,完善村规民约和考评兑现机制,统一喷制垃圾分类收纳桶标识,改造垃圾池,配备公益岗保洁员,通过试点村建设带动其它各个村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同时乡镇环保办通过年度检查考核,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的村给予奖补资金。二是在申报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的过程中,加强农村秸秆焚烧工作,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乡镇政府将秸秆禁烧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坚持重点区域、敏感时期不间断全面巡查和重点区域监督,并执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护林员、党员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执行日报告制,落实秸秆禁烧责任。
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按照年初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清单,各乡镇对涉及施工项目的各个村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乡镇环保办积极与施工方对接,明确各村安排一名干部负责施工现场土地征用和矛盾纠纷化解。二是积极督导辖区内企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综合整治规定,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加大检查力度,每年对全乡镇所管辖企业至少进行2次全面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及交办。
五、推进生态家园建设。
针对城区周边村农户养殖畜禽,严重影响周边河道及居民居住生活,积极与畜牧、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安排乡镇畜禽中心对各家养殖户,上门宣传做工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所有养殖户做到达标排放,不达标停止经营,必须升级改造。乡镇政府也采取补助的办法,督促养殖户修建三级沉淀池,达到降低污染物排放的目标。(六盘水市委政法委 庞国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