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社点赞济南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而这种新模式将在全省进一步推广。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就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通知,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不动产“带押过户”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各市实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
“带押过户”模式从住宅类向企业延伸
在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下,卖方无需筹集资金归还旧贷款,不动产登记机构并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大大节省了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成本。济南市自2022年8月实施“带押过户”以来,截至今年3月中旬,已办理业务2900多笔,交易时长从平均15天减少到2天,单笔平均交易成本从1.2万元左右降至千元以下,大大节省了交易时间和资金成本。
除了住宅类交易推行“带押过户”,山东还将探索“带押过户”模式向企业延伸,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据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济南“带押过户”模式已在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实施,并已有多笔业务达成交易。
提升服务能力支撑“交地即办证”“交房即办证”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山东将探索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转让制度。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整合不动产业务链条服务能力,市县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新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热过户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应用机制,支撑“交地即办证”“验收即办证”“交房即办证”。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提供企业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购买不动产等高频登记事项“全程网办”服务,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改进土地供应方式,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各片区(青岛)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重点区域工业用地100%实行“标准地”出让。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各地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
根据通知,为保障项目落地,山东还将预支新增用地指标,在国家明确2023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在坚持节约集约、依法依规用地的前提下,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核算。
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2023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
(新黄河 记者:罗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