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马蓓报道)记者从3月21日召开的乌鲁木齐市2023年稳就业促就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乌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今年将持续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支持。
根据《方案》,今年乌市继续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乌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开展,争取自治区对驻乌高校及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创新创业项目资金支持,鼓励乌市院校每年从年度学费收入中安排适当经费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
对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户每年14400元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征“六税两费”。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可按规定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持有《就业创业证》后,办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自治区团委“新疆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项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具备一定操作性和发展前景,有较强资金需求的大学毕业生返乡下乡初创型小微项目,每个项目提供一次性扶持资金。
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建设创业服务载体。积极向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推送创新创业固投项目,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支持私募基金加强大学生创业项目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