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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生活广播收集编辑:经济生活广播
一、申请对象
(一)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18年、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或逾期未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补偿对象基层就业范围和具体条件详见广西学生资助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附件10。
二、补偿金额
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2022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继续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执行。
三、申请时间
补偿资格申请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
补偿资金拨付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
四、申请途径
请符合补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在线申请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自行上传审核要求的材料。
未尽事宜,请致电扶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1-7511779,0771-751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