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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3月,被告把一辆皮卡车送至原告公司更换轮胎,原告依约完成更换,并将车辆交还被告。2015年7月22日双方结算后,被告表示暂无能力支付,并承诺于8月30日前履行。原告挂账处理后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能履行,遂诉至法院。
经法官调解,被告当庭履行了案件款,原告撤诉,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22天。该案的顺利解决,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获当事人好评,以实际行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徐辉辉)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