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体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弘扬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天祝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努力推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规范案件信息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
天祝县检察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以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化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准确公开案件信息,着力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切实发挥“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2023年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31件,更好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并将法律文书公开作为司法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天祝县检察院根据中央政法委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重点环节、紧盯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及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召开评查通报会,详细列举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原因进行客观、全面的剖析,及时进行自查整改,推动提升检察机关办案水平和监督质效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强化外部监督,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主动接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和评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切实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倒逼司法行为规范和司法诚信建立,引导整个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守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平安校园创建
天祝县检察院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加强未成年犯罪预防宣传,发挥法治教育“防范于未然”“补救于已然”的作用,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弘扬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学校。2023年,本院1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走进校园巡讲35场次,发放10000份宣传材料。
打击与保护并重,助力企业信用建设
天祝县检察院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合法权益,约束企业失信行为,督促公平竞争理念,依法严惩企业偷税、漏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护航高质量营商环境。同时,积极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引导企业家更加全面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经营意识,培育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新风尚,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传播诚实守信理念
天祝县检察院以“宪法宣传周”“法治进校园”等普法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深入基层、企业、学校等地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结合“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知识和社会信用知识、检察工作成效等内容,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助力基层治理提升、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社会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