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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妇联收集编辑:唐山市曹妃甸区妇联
曹妃甸区妇联积极履行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本职能,组织各级妇联开展了“木兰有约”巾帼法治宣讲活动,切实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为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曹妃甸区妇联孙瑞媛同志带领巾帼志愿者深入基层,在社区组织开展了“木兰有约”巾帼法治宣讲活动,向社区居民宣讲妇女维权知识,呼吁妇女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提高妇女同胞法治素养和守法用法能力,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中山路街道蓝海嘉苑社区举办木兰有约法制宣讲活动。社区妇联主席就《民法典》中关于维护女性权益的相关内容,尤其是对妇女群众关心的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解读。
三农场妇联组织开展“木兰有约”巾帼法治宣讲活动,邀请司法所巾帼法律志愿者丁辉辉,为妇女姐妹们重点解读新《民法典》的重要条款。让姐妹们更懂法、知法,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会后大家进行了交流发言,一致认为《民法典》更具体、更详细、更全面、更贴合妇女的切身利益。
孙塘庄镇、八农场妇联组织开展“木兰有约”妇女普法宣讲大讲堂,妇联主席对加强婚姻矛盾纠纷排查,进一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做了讲解,并和妇女姐妹们讨论了面对婚姻家庭纠纷矛盾时应采取哪些措施,如何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九农场妇联组织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邀请司法所巾帼法律志愿者陈磊为大家授课。大家讲解《反家庭暴力法》,并重点针对《反家庭暴力法》中强制报告制度、紧急庇护制度、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四个方面的亮点,结合实际案例向大家讲解,着重介绍了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家庭暴力告诫书对于受暴妇女的重要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