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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欧阳智慧 方国辉
俗话说“事不过三”,可偏偏就有人屡教不改、以身试法。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男子李某在过去4年里,共有5次酒驾被记录在案。这次是第6次被查,竟然还是醉驾,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
交警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视频截图)
6月10日晚,交警在保康县城河西路常青村路段开展查处酒驾行动。当晚9时许,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在距检查点20米处突然停车。交警见状立即上前示意接受酒精检测。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2mg/100ml。
交警查获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视频截图)
随后,交警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采样。经鉴定,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74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李某自2020年6月以来,曾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5次行政拘留处罚,此次是第6次被查,竟然还是醉驾。
交警将李某带至医院做抽血采样(视频截图)
“饮酒驾车,害人害己,更何况是屡教不改,还涉嫌醉驾,必须严惩!”目前,李某已被保康警方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交警提醒:拒绝酒驾、醉驾,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宣传语,更是一条警戒线,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