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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邵阳城市报收集编辑:邵阳城市报
2月6日,从新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获悉,根据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和新宁县交通运输局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春节长假期间,该县城区巡游出租车继续按惯例实行临时加价政策,在执行现行运价标准打表收费基础上,每车次表外加收人民币5元,加给一张5元的手撕税务发票。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公司(平台)规定的价格(含春节服务费)收费。
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时间为2024年2月10日(正月初一)零时起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00时止,其余时段一律实施正常运价,照表收费。
该大队将在春节期间和春节前后,密集开展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确保临时加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确保乘客合法权益。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务必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充分展现行业文明窗口形象,运营中不得有拒载、绕道、甩客、拼客、不打表等违规行为和穿睡衣(居家服)、吸烟、吃食物、接打手机等不文明运营行为,做到仪表整洁、车辆卫生、用语文明、主动出具发票。
交通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如乘客发现巡游出租车有违规提前涨价、延后涨价、超标准涨价、议价喊价的行为,或者有网约车驾驶员平台外收取费用(过桥过路费由乘客承担)、巡游揽客的,可拨打0739-4920237进行投诉,交通执法部门将从严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