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某最近多次出现在老家附近,我想申请司法拘留。”一通电话,唤醒沉睡了7年的执行案件。
2013年11月2日,被告赵某某投资筹办驾校,因资金周转困难,找到原告廖某某,向其借款7.8万元,廖某某将7.8万元现金交付被告,赵某某当即向原告出具了《借条》,载明于2014年4月2日还清。履行期至,原告廖某某多次催要,被告赵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此后,被告黄某某自愿为被告赵某某偿还借款,并在原借条上书写“上述借款由黄某某偿还”等字样。
2014年12月31日,被告赵某某向原告廖某某偿还了2.8万元,剩余5万元却一直不愿意偿还。原告廖某某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由被告赵某某、黄某某共同于2015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廖某某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依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原告廖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黄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但均未查询到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本案只得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2023年9月14日,申请人电话联系执行法官称其找到被执行人黄某某,想要申请司法拘留。接到电话后,三位法警立刻驱车前往被执行人黄某某住所地,将其传唤至法院,督促其履行义务,告知其如果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黄某某电话联系申请人廖某某。经过协商,申请人廖某某同意被执行人黄某某今日先偿还其2万元借款,剩余部分分期偿还,并不再申请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被执行人黄某某现场依约将2万元执行款打入申请人廖某某银行账户。
盘州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为群众办实事”执行理念,积极开展“贵在执行”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力度,严格落实“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找财产促执行,有财产必执行”工作要求,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公正执行,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工作中,始终秉持为民司法原则,将严格规范执行理念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相结合,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缓和群众司法对立,切实提高群众司法满意度。
(文/孔圆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