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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太感谢你们了,市场监管部门的 ‘首违不罚’太暖心了,给了我们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提振了我们经营者的信心,刚才这个小同志给我宣传的《广告法》的相关内容,我也记到了,我们以后会更加注意,从中吸取教训,一定诚信守法经营。”在签订了书面《承诺书》之后,涉案当事人认真地说道。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是四川省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查获的一起案件。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家纺店门头标示“连续17年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字样。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其发布广告的时间不足2个月,且系在自有经营场所门头上发布,该局也未接到其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有关投诉的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达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从中吸取教训,在履行好社会责任的同时,谨守法律底线。
据该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首违不罚”是指对三年内首次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特定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自“春雷行动2023”开展以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首违不罚”的案件5件。下一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的着力点,为宣汉县争创全国“百强县”、勇当达州振兴“主力军”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信息来源:宣汉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吴承启 冯冬梅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