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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朱鹤
今年吉林省公安机关“打侵财、防电诈、保民安”专项行动开展后,通化市公安局刑侦部门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侧重点,携手“宝贝回家”运用实地寻找、民间了解、信息传递、社会宣传等渠道方法,多方为曾经走失或被拐卖的儿童开展寻亲、认亲活动。
近日,通化公安刑侦技术部门通过寻亲网站提供的一张失踪女童3岁生活照为参照主体,成功比对出一名30年前被拐失踪女性与失散亲人得以相认。
1993年12月11日,年仅3岁的女童黄某某在跟随父母回湖南省老家探亲的火车上失踪。随后的30年时间,黄某某的父母黄某山、伏某珍夫妻一直在查找女儿的下落,但都以失望告终。2021年9月10日,黄某山夫妇通过寻亲网站向通化警方提供了二人血样,请求帮助查找失踪女儿。通化医药高新公安分局刑侦技术部门民警,对两张失踪者3岁时的照片信息入库,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多角度人像比对,经过民警十多个昼夜的不懈努力,确定了湖南省株洲市的居民梁某芳就是黄某某。
虽说“女大十八变”,但通化公安刑侦技术民警却用现代刑事技术手段找到了“万变不离其宗”的确凿证据。利用女童3岁生活照为参照主体,对30年后的女性进行人像比对的成功案例,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尚属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