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公民与法治杂志社收集编辑:公民与法治杂志社
1月26日晚,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南窑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某村路口发现一名流浪人员。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只见报警人守着一名老人坐在路边,该名老人衣衫褴褛、精神状态欠佳且脸上布满黑渍。“大爷,这么冷的天儿,您只身一人在山海关吗,在这边有住处吗?”见状,民警上前询问道。从老人的只言片语和报警人口中得知,该名老人姓陈,系辽宁兴城某村人,无儿无女、独自一人,此次离家外出已半月有余,行至山海关时盘缠花光,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故一直在附近以拾荒维系生存。
临近春节,为尽快帮助陈大爷回家团圆,在征求老人意见后,民警通过其提供的住址联系到所属辖区派出所核实情况,成功与其家人取得联系。“我的弟弟呀,我们都找了你半个月了,你咋不跟我联系呢,在外边遭多大罪……”民警说明原委后,该名老人的同胞哥哥激动地说。
由于天色已晚,考虑到陈大爷的实际情况,其家属便委托民警帮忙与救助站取得联系。当晚10时许,将陈大爷送到救助站,民警与工作人员说明了具体情况,次日上午8时许,陈大爷家属便顺利将其接回了家中。
“太感谢了,警察同志,要不是你们帮忙,我弟弟到现在还不一定在哪儿流浪呢,添麻烦了!”老人的哥哥专门打电话到所告知老人已平安到家,并对山海关公安民警的暖心帮助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周继伟)
供稿:周璇 张怡
编辑:宋凤竹
审核:安嘉硕
责编:赵成刚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