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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晨6点收集编辑:今晨6点
近年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违法生产销售超薄农膜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但仍有部分农膜生产、销售者心存侥幸,对超薄农膜持观望态度,暗地非法生产、销售超薄农膜,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的市场秩序。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精神、持续巩固我市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结合常态化开展农膜整治工作要求,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手段,对违法生产销售超薄农膜行为进行坚决打击。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打击范围为我市所有违法生产销售超薄农膜者。
二、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属于淘汰类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735-2017)的产品,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进行处罚,由此带来的损失自行承担。
四、严格按照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对超薄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对其他符合移交标准的企业、个人,绝不姑息。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