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底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1.1亿户,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6亿户、是十年前的3倍。目前,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市场主体。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主体基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普遍面临着监管资源紧张、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此时仍坚持“眉毛胡子一把抓”式的监管,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监管空白、监管疏漏等问题。如何对规模如此庞大的市场主体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管,已成为构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的重点。为进一步抓好市场监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让市场监管工作更有成效。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架起“连心桥”。行业协会作为市场主体的一员,作为市场管理者之一,其作用与意义不言而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监督等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完善入会手续,加强入会会员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合法市场主体资格的会员,不予吸纳。同时,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切实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协会的指导力度,推动各项职责落实到位。
“日常+专项”双结合,吹响“安全哨”。针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性、普遍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和“春雷”“铁拳”等各类专项行动,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涉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盲区。同时,在日常投诉举报中、案件核查等各项工作中,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进行检查,促进登记市场监管长效化。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拉起“警戒线”。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税务、银行等金融部门的信息畅通,实现失信企业监管信息的初步共享,对失信名单内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同步加强社会信用互认互证工作,确保信用体系在各种监管场景得到有效推广与应用。根据风险情况,划分风险管理等级,建立A、B、C、D四个等级,对应相应的年度基础分值。同时,结合各项专项检查,适时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合格的企业主体适当加分;若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履行索票佐证等方面情况,根据不合格项目,扣除相应分值,反之则增加相应分值。对扣为0分的责令立即整顿,整顿不力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检查合格后再行营业。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破除“定置网”。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将“首违不罚”“无主观故意不罚”等作为执法的基本原则,实现由“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的转变。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采用行政指导、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违法企业、个体户及时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杜绝“一刀切”执法,有效营造宽严相济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稳产增收。(作者:钟碎铃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