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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日报收集编辑:蚌埠日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关爱医护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以及《关于开展获省部级以上表彰人员申报接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161号)精神,拟对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沈强等29名一线医务人员,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后,直接认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2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反映。
受理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电话:0551-62998125
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电话:0551-62998113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435号
附件:获省部级表彰人员直接认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xlsx
2023年12月20日
获省部级表彰人员直接认定
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来源:安徽省卫健委网站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