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其危害性不言而喻。可是在生活中,这样危险的事却时有发生。6月14日凌晨,乐山中心城区凯旋城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而且坠落的物品还砸中了一位小区居民。
6月14日凌晨1点过,家住凯旋城小区的程先生和妻子步行经过小区通道回家时,一个橙黄色的物品突然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砸中了程先生的头部。
市民 程先生:我和我老婆下班走这条路过来,走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楼上就有人抛了一个玩具下来,打中了我头部,当时就很昏。
被砸中后,程先生捡起地上的物品查看,发现是一个胡萝卜形状的毛绒玩具。事后,程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为:顶枕部皮下软组织稍肿胀,建议休息3天,观察病情变化。
采访中,谈到事发时的情形,程先生依然感到后怕。程先生说,从高空坠落的物品幸好只是毛绒玩具,如果是其它材质的物品,后果不堪设想。
事情发生后,程先生将情况反映给了小区物业,希望小区物业通过排查,找到高空坠物的涉事业主。
凯旋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汪敏:我们物业处调取了监控,然后也上门逐户排查这个事情,尽量缩小范围,想尽快地查到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处,接下来我们也会多做宣传,尽量减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也希望这次高空抛物事件的业主主动联系我们物业人员。
市民 程先生:希望高空抛(坠)物的业主站出来赔礼道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也就是说,在这起事件中,如果没能找到高空坠物的具体涉事业主,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要求单元楼可能涉及侵权责任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如果是主观故意的高空抛物行为,则涉嫌触犯刑法!提醒网友们,请大家引以为戒,拒绝高空抛物,同时注意排查身边可能存在的高空坠物隐患,共同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