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7家!
金湾区公布已在教育行政部门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
非学科类线下培训机构名单。
家长们赶紧来看看!
近日,金湾区教育局发布《金湾区已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机构名单》,共27家。同时明确,12月1日后,未经审批许可擅自办学的非学科类线下培训机构,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金湾区已在教育行政部门
取得办学许可证机构名单
还没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
什么时间之前要办?在哪里办?
不想继续办学了,应如何处理?
“无证办学”有何处罚?
金湾区教育局
11月3日发布了告知书,
一起来了解吧!
致金湾区非学科类
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告知书
各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省现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证照齐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有意愿继续从事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须按照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金湾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尽快到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3楼综合窗口提交办证申请材料,在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办学许可证。
二、无意愿继续从事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工作的机构,应当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存在读学员的消课、退费工作,妥善处理场地退租清算、证照注销等相关事宜,转型退出市场。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开展科学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
三、对于2023年12月1日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仍在培训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金湾区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权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按照规定,未经审批许可擅自办学的机构或个人,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金湾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对违法办学的培训机构予以处罚。为免承担法律风险,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谨慎的对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机构请尽快办理办学许可证,促进全区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详情可咨询金湾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室:0756-7263887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
金湾区非学科类审批办证
咨询电话一览表
培训机构合法合规办学,
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
进一步保障学员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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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湾教育、珠海金湾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王近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