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充电站连灭火器都没有”“经营主体没有公示,要是充电出了问题找谁去啊”......近日,中山二区检检察官入乡走访时,群众向检察官说道。
未安装防撞设施、在人行过道旁安装
循着这条监督线索,检察官就近对周边多个充电站进行实地摸排,发现除了没有配备灭火设施外,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还普遍存在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未安装防撞设施等安全隐患问题,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此,中山二区检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进行现场调查
为了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问题,检察官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座谈,阐明充电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希望将平台数据导出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监督使用,获得大力支持。“《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应将充电设施运行实时数据录入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我们从中获取全市充电站的名称、地点、运营商等信息,解决了专项监督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中山二区检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谢韵航说道。
对检察干警进行培训,并制作调查流程及现场勘验信息采集表
有了平台数据,中山二区检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组织对充电站进行分组调查,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调查流程,明确需要调查的问题点,规范现场勘验信息采集要求,分三组从辖区90个公共充电站中各选取4-5个进行摸排调查,发现存在未配备灭火设备、未张贴安全标识、枪头破损、未安装防撞设施、未安装安防监控系统、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中山二区检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立案,向属地政府发出磋商函,并就充电站安全隐患治理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范化经营。
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组织对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进行全面摸排造册,目前已对100个充电站进行摸排,对发现问题的站点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20多个充电站已整改并完成规范化运营。
来源 | 中山二区检
编辑 | 虞滢颖
审核 | 郑红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