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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和网收集编辑:吉和网
广大市民:
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经市政府研究,拟对我市老旧小区内配套设施小棚子进行有偿拆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
敦化市主城区下辖的4个街道(胜利街道、民主街道、渤海街道、丹江街道)19个社区内老旧小区的配套设施小棚子(3305厂区、江东区域的配套设施小棚子按实际行政区划分由所在街道集中管理)。
二、实施主体及实施部门
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4个街道作为具体实施部门,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内配套设施小棚子拆除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程序
1、补偿标准。
街道和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内老旧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在征收部门备案的评估机构中选定的一家评估机构,并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
2、补偿程序。
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房产等部门,成立合法性认定工作小组,依法对上述拆除范围内未取得所有权证的配套设施小棚子合法性进行认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四、实施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时间按照我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时间及顺序依次进行。
老旧小区内配套设施小棚子拆除后的区域,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及消防安全规定进行整体规划,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增设健身设施、充电桩、绿化带等,用于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希望广大居民充分理解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动支持、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