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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随着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传销也在悄悄改头换面,以人们意想不到的方式继续套路。不法分子将传销活动隐藏在高科技、新业态的背后,伪装成合法的商业模式和投资创业,给它披上“创业兼职、电子商务”等更具诱惑性的新“外衣”,宣称玩玩游戏、看看广告就可以赚钱。相比传统传销,这类网络传销活动更加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社会危害极其严重。
济宁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些传销活动打着“玩网游送红包”“边娱乐边赚钱”“看广告可赚钱”等诱惑性极强的口号,引诱人们注册成为会员,并以“充值就送”等手段来诱导会员进行高额充值,或要求会员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能参与赚钱任务。同时,鼓励会员“拉人头”,以发展下线的人数及下线充值数额,来获取一定比例的返利。
该类项目一般并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的“投资项目”为诱饵,实际上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业绩作为返利依据。
新型传销虽然形式各异,但其核心特点依然存在:
参与者需要购买入门产品或支付加入费用,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鼓励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并以发展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计提报酬或返利;往往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利用热门概念、新型营销方式来混淆视听,欺骗性、诱惑性极强。
济宁警方提醒:不要轻信高额回报的承诺。网络传销往往打着高额回报的旗号吸引人加入,但这往往是虚假的,任何投资都有风险,高额回报通常不现实;要时刻保持警惕,在参与任何项目或产品前,务必了解其背景和公司资质,不要轻易参与投资,不要轻易相信披着“能赚钱”的外衣的传销模式。
记者:马文青
通讯员:邵清海 任静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