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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乐融媒收集编辑:昌乐融媒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法律法规及规定,昌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对新设置的4处及已经设置的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取证)进行违法行为调整并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本公示内容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昌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