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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乌鲁木齐市民钱先生:我在乌鲁木齐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竣工,由于我在外地上班一直没收房。前段时间我去收房,物业公司要求我先结清去年的物业费。可是我一直没收房、没入住,没享受物业服务,这种情况,也要交物业费吗?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增耀:没收房要不要交物业费?房子一直空置要不要交物业费?这是很多业主经常问的热点问题。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物业合同虽不是业主本人与物业公司签订,但仍然约束着业主,即使房屋空置,也不能免除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新购房屋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尚未出售、尚未交付或交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自交付公告结束次日起计算交纳。所以,如果已经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但由于业主自身原因没收房,交房公示结束后,物业费由业主承担。(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