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们做的都是违法犯罪的事,我也曾是受害者,可想起自己被骗的钱,就不管不顾了。”正在等待法律制裁的葛某,说起过去几年从“卡农”到“卡商”的经历,后悔不已。
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收取通道,2020年10月10日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办理华某遭遇网络诈骗一案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民警发现一条重要线索。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华某因网络博彩被骗167万余元。2020年1月11日,被骗资金中的5万元流向葛某的银行卡。
民警顺藤摸瓜,发现在同一时期9名被害人遭遇网络诈骗,部分被骗资金都流向了葛某的银行卡。
2020年12月,天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她从被害人变犯罪嫌疑人的经过。
早在2015年,葛某就参与了网络投资,刚开始确实获利不少,可没过多久,平台出了问题,无法提现,她瞬间损失了近20万元。
此后,葛某查阅了不少网络投资诈骗案例,猜测自己被骗了。
2019年,葛某在微信上看到有人发小广告,称“提供银行卡,在家就可以赚钱”,葛某和名为“钟生”的网友联系后,对方明确表示,这些银行卡是用来做工资表和网络赌博的。
葛某想赚钱,就按对方要求先后办理了12套银行卡(包括实体卡、账户、密码及U盾),邮寄给“钟生”。之后,她又从曾某、吴某等人手中收购56套银行卡,同样也邮寄给“钟生”。
从“卡农”到“卡商”,葛某共获利6.8万元,其出售的银行卡共涉及9起案件。
除此之外,2020年,“钟生”多次以银行卡密码输入错误为由,让葛某去银行处理相关银行卡,葛某照做,并按照指示将指定银行卡中的钱取出,再存入指定账户,从中获利5万余元。
2022年2月,天山区公安分局以葛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此案移送至乌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迪丽达尔·吐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