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流击水,奋楫者进。濉溪县法院围绕省市县“新春第一会”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学、提、争”活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召开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效提优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以务实勤勉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状态,吹响新年冲锋号。党组书记、院长蒋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仲伟主持会议,全体院领导、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2年超3个月未结案件情况,传达濉溪县法院关于落实《加强民商事案件办理周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两名部门代表作表态性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勇于争创一流,激发乘势而上再创辉煌的斗志。认真贯彻落实“学精神、提质效、争一流”活动,拧紧审限“责任链”,坚持“效率管理”和“质量管理”两手抓,统筹推进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做好审判管理“一把手”工程,发挥“头雁”效应,对标先进法院,强力推进以严管促精审、以精审提效能。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始终盯牢审判质效和综合考核第一目标不放弃、不放松,努力实现县法院争创一流的目标任务。二要着眼审判质效,实行科学规范质效并重的管理。严格落实《加强民商事案件办理周期管理实施办法》,从立案部门收取诉讼材料到法官审理环节,严控时限,避免拖沓。在案件受理、移送、排期、送达等环节,采取及时受理、立即移送、尽快排期、直接送达等方式,有效缩短案件流转周期,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以最快的速度审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加强对办案全流程、各节点的实时监管,对延扣审限、中止审理、鉴定等重点流程实行动态跟踪督导。对长期未结案件,由承办法官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结案计划和结案时间,杜绝程序空转、积案、压案现象。三要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奖惩并举双向激励的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加大奖惩力度,明确用人导向,弘扬正气,激发热情。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推行奖励与惩罚机制。建立问责追责制度,增强问责力度,实行人员能上能下,优化人员结构。追究承办法官拖延办案的相关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期盼,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