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化工园区的边界和居民区之间要设置不少于500米安全防护区。近日,扬州仪征市长江村的居民向我们反映,正是出于这条规定,当地化工园区在建设时,拆除了园区周边500米以内的民房。可村民们发现,民房拆除以后,有人在安全防护区内建了厂房对外出租。按照规范拆掉了该拆的,再建起了不该建的,这是怎么回事?
扬州仪征市长江村的西面是扬州化工园区。村民告诉记者,园区2010年开始建设的时候,按照规定要在园区周边留出500米安全防护距离。
村民说,正是由于这个规定,化工园区边界外500米的地方“不应该有人家”,就把民宅拆掉了。然而,近几年来村民们发现,在清理出的500米安全防护距离内,有人建起了两座厂房。至于谁建的,村民们并不清楚。
村民们认为,当初为了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而拆除民房,是为了在园区万一发生事故时,减轻对周边人员的影响,如今又在安全防护区里建厂房,而且厂房里还有不少工人,存在安全隐患。另外村民们还表示,厂房是利用民房拆除后的地块建起来的,如果建厂合规,那么出租厂房产生的收益也应该补贴给村民。
5月23日,记者来到现场走访,发现两座厂房一座用于堆放塑料制品,另一座用于机械加工。据工人透露,厂房是长江村所在的真州镇租给他们的。对此,真州镇政府方面承认,厂房确实是他们同意长江村村委会建设的。至于在安全防护区建厂房是否合规,镇政府工作人员这样答复:“安全防护区不能有民宅,但是工矿企业可以建。”
既然如此,这两座厂房是否办了建设手续呢?对此,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回答模棱两可,称他们已经向上级部门报备过了。当记者追问报备之后上级部门有没有批,镇政府答复说“这哪知道!”
安全防护距离的设置牵涉到安全、环保,仅仅报备一下就能建厂吗?当天下午,记者向仪征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求证。两部门答复说,在安全防护距离内,民房、学校、医院等高敏感建筑不得建设,其余建筑也要有了风险评估后才能建设。
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厂房有无手续,他们要立即着手核实。第二天,也就是5月24日,仪征市规划局告诉记者,经核实,那两座厂房没有建设手续。“我们已经跟领导汇报过了,既然它没有手续,我们作为履职部门的话,下一步可以依法展开查处。”
按照长江村村民的说法,此前,他们已经就这两座厂房的事情多次向村里、镇上投诉过,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目前,扬州仪征市规划部门已经介入,要求真州镇对暴露的问题予以整改。另外,这几年来出租厂房产生的收益,村、镇两级也应该对村民有一个说法。关于此事,当地整改能否到位,我们将持续关注。
(来源:江苏新闻频道/张清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