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遂平县人民检察机关、林业部门、法院执行机关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成员,来到嵖岈山镇境内的汪窝山下,对此地生态修复成效进行了验收。
“此处森林生态资源已基本恢复至被火烧前的功能。”在曾过火的千亩林地现场,看着满目的青山,在场的林业专家、检察官和执行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是由林业专家、检察、法院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对一起因放火烧荒而导致的林地破坏进行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场景。至此,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这起刑事附带民事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2022年2月28日,胡某为便于放牛,对遂平县嵖岈山汪窝山放火烧荒,火灾迅速蔓延,山林荒草顿时陷入火海。县消防大队和嵖岈山镇政府组织几十名群众,经过一夜扑救才将山火扑灭。经林业部门鉴定,此次山林过火面积达1200亩,其中林地、宜林地1100多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胡某犯放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逮捕,按照一体化履职模式,公益诉讼检察官及时介入该案并立案调查。在询问中,胡某承认了放火烧山的事实,但辩称放火烧山只会让山上的草生长得更旺,不会造成生态毁坏。为收集胡某的放火行为对生态资源破坏的证据,公益诉讼检察官与林业部门专家进行沟通,专家表示森林火灾肯定会对生态造成破坏,特别是过火后的低矮灌木会直接死亡,乔木也会存在恢复不完全情况,对林业生态资源产生不利影响,检察官认为该案不仅是放火犯罪行为,同时也是破坏林业生态资源的行为。
为了有效认定胡某的行为造成的生态功能损失情况,2022年3月14日,公益诉讼检察官与林业专家到火灾现场实地查看,但见草死树枯,大量灌木过火后被烧死,马尾松、乔木过火严重。经专家评估,生态修复到原貌约需9万元修复资金。据此,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胡某的放火行为直接破坏生态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益检察官聘请了进行生态功能鉴定修复的专门机构,再次勘察、查看该案刑事部分相关情况,出具了详实完备的生态修复方案。2022年7月,依据林业专家的评估情况和该生态修复方案,遂平县检察院依法对胡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使生态环境功能尽快得到修复,检察机关在庭审前与法官沟通中,指出来年的三、四月份为补种树苗进行修复最佳时节,希望法官以生态功能恢复为重,判决胡某承担修复责任或缴纳修复金。审判过程中,法官完全支持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处胡某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胡某当庭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中的生态修复义务。
持续跟进监督,走完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今年3月初,正是植树好时节,公益诉讼检察官主动联系胡某家属了解判决执行情况。同时联系了被烧毁林木的林地承包人李某,考虑到胡某正在服刑其家庭人员少,植树时间长不利于及时修复的情况,公益诉讼检察官又与林业部门、执行法官和当地政府以及林地承包人进行座谈,针对生态修复进度缓慢的情况,为不误季节,商定生态修复工作由胡某家属缴纳一部分生态修复金,由被烧毁林木的林地承包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修复;同时胡某家属购买树种参与补种。这种方式既能快速修复生态,又兼顾胡某服刑及家庭情况,还对受损害的林地承包人进行了补偿,各方都表示满意。3月15日至28日,承包人李某、胡某家属等按照修复方案种植树苗10000多棵,补植桐油树种100多公斤。检察机关派员对修复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现如今,一眼望去,又见汪窝山千亩林地重披绿颜,一派青山绿水生机盎然的景象。当地一群众感叹说,放火烧山的老观念真的改了,只有绿水青山才是真正的金山银山啊!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葛国辉 曹青(通讯员:刘四超)